商标公告制度
商标初审公告是商标注册审查的重要环节。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将在《商标公告》上予以公告,公告期为3个月。公告期内任何人均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。
商标公告查询
商标公告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:
- 商标局官网的商标公告栏目
- 中国商标网的公告查询功能
- 订阅商标监测服务,自动推送相关公告
异议的提出
异议人应当在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,提交异议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。异议理由主要包括:
- 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
- 被异议商标侵犯异议人的在先权利
- 被异议商标违反禁用条款
- 被异议商标是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的
异议流程
提出异议→商标局通知被异议人答辩→审查→裁定。异议成立的,不予注册;异议不成立的,予以核准注册。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。